2019年3月6日 星期三

新北市都市計畫保護區是否可蓋農舍?

新北市政府就是龜毛,別的縣市包括台北市於保護區都能蓋農舍,但新北市就問題一大堆。
依據「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28條第一項第十八款:

      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後,原有於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前依法實際供農作
      、養殖、畜牧生產且未停止其使用者,得比照農業區之有關規定及
      條件,申請建築下列設施:
    (一)農舍。但於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後始取得土地所有權,且非繼承
          取得者,不包括之。
    (二)農作產銷設施、林業設施、水產養殖設施、畜牧設施。
上面就是說農業區要蓋農舍必須
1.原有於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前依法實際供農作、養殖、畜牧生產且未停止其使用者。
就是說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前到現在,你的保護區這塊地不能有違規未申請的東西,
只要有路、房子等都不行,那怕是你已經將它拆除了也不行。
2.必須是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前即已取得土地所有權,或發布後繼承取得。


2019年3月3日 星期日

新北市政府辦理利用空地申請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

向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提出申請: 

一、土地權利證明文件(土地登記謄本簡化免附)。 

二、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文件。 

三、建築線指示(定)圖(平面式以現場照片替代)。 

四、設置計畫。 

五、無土石方挖填行為切結書。 

六、排水設施規劃圖。 

七、水土保持計畫書(僅涉及山坡地開發時需檢附)。 

八、無任何建築行為且未來不得要求拆遷補償切結書(僅涉及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開發地區或公共設施保留地時需檢)。 

九、核准之建築執照影本(僅涉及建築行為需檢附)。 

十、建照實際動工前停止營業切結書(僅領有建照案件需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