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5日 星期二

農舍的水保計畫也嚴格了

依據100年2月25日之100年度「研商水土保持管理相關議題」第2次會議之決議,山坡地興建農舍、集村農舍及農業設施等應優先適用簡易水土保持適用項之「開發建築用地」。

另依據100年2月21日農水保字第1001861198號令修正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第3條第5款,簡易水土保持 山坡地「開發建築用地」適用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支規模,已由「建築基地面積未滿500平方公尺」修正為「建築面積及其他開挖整地面積合計未滿500平方公尺」。

因此原來農舍適用簡易水土保持申報之「其他開挖整地:挖填土石方,其挖方與填方之加計總和未滿5,000立方公尺者」,以後不再適用。只要農舍建築面積及其他開挖整地面積合計大於500平方公尺就要一般水土保持計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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