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9日 星期二

農舍之加強山坡地雜項執照審查放寬了

改、改、改,政府法令一直改,如果不是專業的申請,真的一定跟不上。
最近,農舍、休閒農場及農業設施的申請,其山坡地開發回饋金減少了九成,真是一大福音。少繳了幾十萬。而今年(106年)9月也把農舍檢討山坡地雜項執照之坡度分析面積減少了。簡單的說就是以後只要農舍蓋在平坦的位置,就很有可能不需坡審了,減少一個程序,也減少一筆申請服務費用。公文部分條文如下

有關「加強山坡地雜項執照審查及施工查驗執行要點」第2點適用範圍之基地面積計算1案
‧建築管理組
發布日期:2017-09-27
內政部106.9.27內授營建管字第1060814977號函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6年9月6日農水保字第1060230643號函辦理,並復貴處106年6月30日墾環字第1061002281號函。
二、查加強山坡地雜項執照審查及施工查驗執行要點(下稱本要點)之適用範圍,本要點第2點已有明文。有關申請雜項執照之基地面積在3,000平方公尺以上之山坡地,且涉及整地者,自應依本要點之規定辦理,合先敘明。
三、有關農業用地申請興建農舍或農業設施,因使用強度較低,其本要點適用範圍之基地面積計算方式如下:
(一)依法得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其供農業生產使用部分之農業經營用地,未涉及建築行為者,得不計入本要點適用範圍之基地面積計算。
(二)依「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辦法」申請興建之農業設施,且涉及建築行為者,則農業設施本身所占之農業用地,應計入本要點適用範圍之基地面積計算,其餘面積得免予計入。
(三)農舍及農業設施先後或同時申請者,其基地面積之計算依上述原則合併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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