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6

農舍兼民宿經營設置地點

依據「民宿管理辦法」
第五條 民宿之設置,以下列地區為限,並須符合相關土地使用管制法令之規定:
一、風景特定區。
二、觀光地區。
三、國家公園區。
四、原住民地區。
五、偏遠地區。
六、離島地區。
七、經農業主管機關核發經營許可登記證之休閒農場或經農業主管機關劃定之休閒農業區。
八、金門特定區計畫自然村。
九、非都市土地。

第六條  民宿之經營規模,以客房數五間以下,且客房總樓地板面積一百五十平方公尺以下為原則。但位於原住民保留地、經農業主管機關核發經營許可登記證之休閒農場、經農業主管機關劃定之休閒農業區、觀光地區、偏遠地區及離島地區之特色民宿,得以客房數十五間以下,且客房總樓地板面積二百平方公尺以下之規模經營之。
前項偏遠地區及特色項目,由當地主管機關認定,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後實施。並得視實
際需要予以調整。

而新北市之偏遠地區有哪些區?
金山萬里瑞芳、平溪、貢寮、烏來、深坑、石碇、坪林、石門、三芝、八里、林口、五股、三峽、鶯歌 等17個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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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舍申請非常重要的土地條件

  以新北市而言農舍申請並沒有變難,只是依據條件 ” 正常 ” 審查而已,當然也不是每塊農地都能申請,最主要如下。 第一 : 農作,非常重要,一定要農作越久越好。 第二 : 農地之汙水排出水必須排入公共排水溝,這公共排水溝管理單位必須同意你的排放。很奇怪的是公路局養護的排...